10月22日,2021年泉州南安梅山公公杀媳案案犯戴某华被执行死刑。
2021年8月20日,泉州南安人侯某雯遇害,有重大嫌疑的侯某雯公公戴某华于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3日被逮捕。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,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,于2022年3月10日做出初审判决,判处戴某华死刑,戴某华不服提出上诉。
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上诉人戴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戴某华仅因琐事纠纷,动辄行凶,在扼颈加害被害人后,因担心罪行败露,使用车辆装运被害人至野外垃圾场,使用汽油泼洒焚烧被害人身体,又将焚烧后的残余尸骨丢弃至山沟偏僻处,并有丢弃藏匿罪证、误导寻人等行为,企图掩盖罪行、逃避侦查,且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,其犯罪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情节特别恶劣,罪行极其严重,应予严惩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。(海峡都市报)